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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活动的通知
2015-05-25 00:00   审核人:

按照辽宁省、大连市综治委关于2015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,全省、市将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,结合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际和特点,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中,保卫处将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参加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活动。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

二、活动方式

1.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通过拍摄照片、小剧目、微电影等,广泛弘扬和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身边事、感人事、建设事。以图片(剧目、微电影等)配短文的形式展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,评议平安校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为平安校园建设献计献策等,自觉提高全员文明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责任意识,保卫处将选择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大连市和辽宁省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评选活动,部分作品将在《大连大学报》上发表。

2.关注微信公众平台“华商晨报”、“平安大连”,回复“大连大学”,可以把随手拍录下来的反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 、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精彩瞬间,直接参加“平安辽宁随手拍”活动,同时将作品传报保卫处(校内邮箱:sunsongtao@dlu.edu.cn)。

三、要求

1.各单位(部门)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,采取教职工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,提高全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、参与率、满意率。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平安建设“七个一”活动的宣传工作,即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活动、“平安志愿者自述”活动、“法律知识宣传日”活动、“平安文化小创作”活动、禁毒宣传活动、为平安校园献计献策活动、综治工作技能比武活动等。

2. 请于5月28日前将“平安建设随手拍”作品传报保卫处(联系人:孙松涛,校内邮箱:sunsongtao@dlu.edu.cn ,电话:13940809307)。所有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(部门)和联系电话。

保卫处

2015年5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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