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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转载 女贼高校图书馆内“拎包”14起
2010-04-13 00:00   审核人:

案件转载

女贼高校图书馆内“拎包”14起

“退赃”时被保安抓获

女贼许某盯上高校图书馆,假扮大学生干起了“拎包”的营生,14次作案均顺利得手。

每次盗窃后,许某都会将书和证件等扔在校园里,希望拾到者能将它们归还给失主。去年12月10日,许某在返回某高校“退还”赃物的过程中,被该校保安抓获。原来,该校利用监控设备将许某锁定,她的照片保安们早已人手一份了。昨天上午9时,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被告席上女贼稚气未脱

许某今年20岁,庄河人,曾在大连某职业中专就读,2009年7月毕业。昨日上午,许某身着蓝色马甲被法警带上被告席,小圆脸配上过耳的短发,许某看上去稚气未脱,让人很难将她和一个“惯偷”画上等号。

公诉机关指控,许某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4月21日下午,当时她还是一名19岁的中专在校生。当日,许某来到沙河口区某高校图书馆二楼,趁女大学生秦某专心看书之机,从存包处将秦某的书包拎走。在将包里的200元现金拿出后,许某将包扔在该校的一个偏僻角落。

疯狂盗窃,引起高校重视

第一次作案让许某胆战心惊,在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,她没敢再作案。进入2009年11月,毕业后的许某开始疯狂作案。2009年11月5日,她在同一地点,趁女生刘某去洗手间之机,把刘某的书包盗走,盗得赃款420元。同月25日、26日、30日,许某又“转战”另外两所高校的图书馆,盗走3个包。去年12月2日,许某在上述3所高校的图书馆内,一天里就盗窃3起,仅盗得的现金就达2400余元。同月6日、7日、8日,许某又在上述地点疯狂作案5起。

图书馆内贼影频现,引起高校保卫部门注意。某高校通过查看事发几天的监控录像,发现一名女生在走出图书馆时夹着包,神色慌张。经过失主辨认,其所夹的挎包与失主丢失的包十分相像。再经调查,这名女生并非该校的学生,保卫部门据此认为这名女生有重大作案嫌疑,于是将监控录像截图打印后分发给每名保安,要求对该女生重点提防和盘查。

“退赃”时监控录像里现形

说来也巧,2009年12月10日上午9点,一名与监控录像里的女子十分相像的女生手捧一纸壳箱进入某高校,细心的门卫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学校保卫部门。保安人员随后赶来,将该女子带回询问。面对“你是哪个学院的”这样简单问题,该女子竟神色慌张,始终低头不语,学校于是报警。

经审讯,该女生正式许某,她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。民警在许某所拿的纸壳箱内发现了几本书及一些证件,许某解释说,这些东西对她没用,但对失主有用,她被抓时,正是想将这些东西丢弃在校园内,让捡到的人把它们还给失主。经查,许某共盗窃14起,所获赃款赃物价值7521元。

昨日庭审中,法官问许某:“你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有盗窃罪是否自愿认罪?”“认罪”。许某回答得很干脆。许某的辩护人认为,许某年龄尚小,又当庭自愿认罪,有悔罪表现,其本人及家长都自愿退赃和缴纳罚款,请求法官从轻判罚。许某在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:“我是农村孩子,没有什么知识,也不懂法,没有想到自己犯了这么大的事,我知道错了,请审判长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

对话女贼

盗窃是为了有钱远离父母

庭审结束后,记者对许某进行了简短的采访。

记者: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正经工作吗?

许某:嗯,我本来想和朋友上外地打工,但我父母不让,我就从家跑出来了。

记者:为什么盗窃?

许某:我没有钱,偷了钱,我就能远离我父母了。

记者:怎么选择在大学图书馆盗窃呢?

许某:我也是从学校出来的,知道图书馆里的学生一般警惕性都不高。有的人出去办事,还把包留下占座呢。

记者:进图书馆不查看证件吗?

许某:没人查。

记者:你现在后不后悔?

许某:后悔,我早就知道错了。怕那些学生没有证件和书耽误事,每次偷完钱,我都把这些东西丢在校园里,希望有人捡到能还给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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